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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李初的出生(下)

表哥见我多妩媚 | 作者:伊人睽睽 | 更新时间:2017-07-11 06: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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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了应该



  舞也跳得更乱了。



  而闻蝉坐在角落里,简直看呆了。



  她肯定不是嫉妒。



  她就是觉得,他不是追自己追得很起劲么,怎么一转眼,眼光下降这么多啊?这不是凭白把她和其他娘子们放到一块儿比了么……李信这是在侮辱她!



  舞阳翁主重重地把一碗酒水磕在桌案上。



  让身边,一直在偷偷打量她、琢磨着献殷勤的年轻小伙子们,骇了一跳。看去,小美人面颊白中透红,眉目秀雅,鼓着腮帮子,唇瓣水红。她就是生气,都生得这么漂亮,一点儿也不难看。



  “小娘子,你真的不下场跳舞吗?”村中长得最英俊的郎君,被众人推搡着,过来勾搭小美人了。



  舞阳翁主将酒碗一摔,站了起来,指着场中喝酒喝得有点头晕、在休息的李信——“我找他跳!”



  失望的年轻儿郎们,在心里暗骂: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牛粪李小郎:“……”



  莫名其妙,那个矜持着不肯来玩的知知就突然想开了,站起来,直冲着他过来。



  身后还跟着想争取一把的村中儿郎们,“小娘子不再想想?他不会跳我们的舞,你也不会跳。你们两个在一起,只会更乱啊。”



  她不会跳?



  笑话。



  闻蝉也不多言,手抬起成莲花状,举过半肩,手指纤长,形状半屈,乃是此舞的起手之势。美目轻轻那样一流转,两手微转,身边围着的郎君们,便被迷晕了。



  少女步伐轻盈,与李信的笨手笨脚完全不同。曲声还在耳畔,她脚一点,便能点中重心。腰肢纤细柔软,踩着乐声旋转。兰衣乌发交旋,衣裾若飞,如夜花绽放,暗香流动。



  闻蝉几下就转到了李信身边,手一搭,就虚虚搭上了少年的手腕。站在李信身边,她回眸,冲自己身后的郎君们、李信身后的娘子们,挑下眉,颇有挑衅意味。



  众人眼神变来变去,最失望的当属村中长得最好的郎君:看来这位小美人口味独特,不爱俏,就爱丑。



  当然李信不丑。不过一般人和闻蝉站在一起,都会被衬托得很丑。



  这些村民也实在有趣,最好看的郎君不管用了,一个长得巨丑的小伙子,竟推开众人,红着脸走到了最前方,冲舞阳翁主不好意思地道,“小娘子,我舞也跳得好。咱们对跳好不好?”



  闻蝉:“……”



  这位从众人中杀出来的小伙子,非常肥胖,一身膘,走过来大地都仿佛在震动。他还方脸厚唇,眼如铜铃,右脸像是被火烧伤过,留了很长很狰狞的一道肉疤。他一笑,全身肌肉都在抖动,所有人都要打颤。



  闻蝉的手发抖。



  她不知道要怎么办时,一直静默着当木头人、看舞阳翁主大杀四方的李信,终于动了。他也没大动作,就是伸手,揽住了女孩儿的腰肢,把她彻底搂到了自己怀里。少年冲四方懒散而笑,眉眼间的那股狂妄挑衅,比闻蝉之前的要凶煞的多。



  这一看,就是惯常斗凶的主儿。



  众人不愿惹事,叹口气,不情不愿地退散。



  留闻蝉窝在一身酒味的少年怀中,僵硬窘迫。人一走,她就要推开李信。却被少年抓住手腕,耳后贴着少年似灼热醉人的酒气,“用完我挡追慕者,就不管我了?”



  闻蝉周身都是他的气息,酒气,混着少年身上阳光般清爽的味道。她觉得他只比她高一点,可是他抱着她,她就快埋进他怀里了。



  女孩儿心脏狂跳,被他抓着的手出了汗,乌发下,脸蛋也一点点红了。



  李信喝了酒,逗起闻蝉来,更加随心所欲。馥郁芳香在他怀里,那香气,让他骨头半酥,鼻尖一点点凑过去,想要闻一闻。他轻声,“知知……”



  闻蝉忽的抬手,挡住他凑过来的脸。她仰着头,很坚定地转移话题,“我教你跳舞吧。”



  李信兴致被她打断,脸沉了下。他看着她,他并不想跳舞。



  但是和她在一起,她抓着自己的手,干什么,他都是愿意的。



  他愿意为她去死。



  十五岁的少年,在醉酒后,混混沌沌间,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来。年少时的感情简单直接,不把生死放在眼里,总是可以任意挥霍。



  闻蝉看到李信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他唇角就弯了一下,露出一个无所谓的笑,“好啊。”



  依然是鼓乐声,少年少女手碰在一起,颤抖着拉住了。



  一左一右,一轻盈一笨拙,一腰肢柔软一手长腿长。月光在手上跳跃,曲声在周围重复。



  风凉夜冷,多少相识的男女天各一边,久望成思;又多少因缘际会的男女在此相会,眉目四对。



  李信和闻蝉在清风中跳舞,在村民围观中跳舞。少年于此太笨,常挡了女孩儿的路,坏了她的节奏。闻蝉倒不生气,就是翘着唇,露出嘲笑的眼神来。



  她在教李笨蛋学舞中找回了自信心与优越感,乐此不疲。



  她彩蝶一样,踩着乐声,在他的身侧旋转。



  今夕何夕,月笼青天,飞星成河,纤云弄巧。踩在月光里,光波树影荡在身上。时日这样悠长,而年少芬芳,又这般幸运。



  在众人热闹场外,挨着一间民宅,借树掩藏自己的陌生青年,静默而专注地凝望着那与少年一起翩跹起舞的女孩儿。



  长得那么美,舞跳的那么优雅。笑得也好看,看着哪哪也好。



  整个村子的人都土鸡瓦狗一样乏味,只有这个女孩儿,像明珠一样耀眼夺目。即使身处这么普通的环境,她的光华,都无法掩盖住。陌生男人倒不是故意看她,而是这么多的人里,只有她值得看。



  男人看的时间过长,突有一瞬,感觉到那与女孩儿搭着手的少年肩膀滞了一下,扭头往这个方向看来。他一愣,反应很快,忙闪回了树影后。怕被人发现,男人想了想,重新一瘸一拐地走回自己醒来的那个屋子。



  而歌舞升平的明月清辉下,闻蝉踹了李信一脚,“你又错了!你挡我路干什么?”



  喝酒喝得半醉的少年回过神,伸手摸摸女孩儿被他撞痛的鼻子,道歉也道的心不在焉,“疼不疼……”



  他思索着,刚才,好像感觉到有人在看着自己这边?



  是知知引来的人?那是会稽来的官府人士,还是单纯被知知的美貌吸引过来的?



  李信喝多了酒,脑子有些混沌,想的不太清楚。又被闻蝉拉扯抱怨,再加上那道视线消失了,他也就不想了。反正他一路上,其实私下解决了很多觊觎知知美貌的男人。再来的话,也随手解决就行了。



  等到次日,婚宴早已结束,闻蝉睡醒洗漱后,习惯性地去看她救的那个男人。这一看,却见到床板上躺着的那个男人睁开了眼,原本在发呆,看到她进来后,男人愣了一下,眼中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



  闻蝉无动于衷,很习惯男人的惊艳眼神。



  男人却怕吓住了这个文弱的少女,收回过分目光,对女孩儿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又觉得躺在床板上颇没有风度,他撑着受伤的手臂,艰难地坐了起来。



  男人满是伤痕的脸,费劲的、痛苦的,对闻蝉露出一个自认为最友好的笑。



  闻蝉:“……”



  本来就一脸伤,笑起来,更可怕了。



  男人长得挺英俊的,鼻子高挺,长眉深目。即使笑起来牵动伤处,显得可怖,但长得好看的男人,除了可怖外,还能看出男子汉气概来。闻蝉和他打招呼,“你醒啦?”



  男人点头,觉得她有些冷漠,和昨晚那个眯眼笑的温柔小娘子判若两人。



  其实闻蝉对男人大都冷淡,“你怎么不说话?你伤了喉咙,还是不会说话?”



  男人迟疑了一下,发出“啊”的声音,指手画脚一番,说明自己不会说话。



  闻蝉点头,“真可怜。”



  是啊,真可怜。



  男人心中想。



  却也不可怜。



  能被一个好心的女孩儿救,已经是我这一路上,最大的幸运了。没想到村里最好看的小娘子,就是救自己的人。脸美,心灵更美。中原的女孩儿,自有独特的魅力。



  等李信打着哈欠、垂耷着眼皮晃过来,例行公事一般准备给救的那个人诊脉时,院子里,就看到闻蝉闲闲站在一边,身材魁梧高大的男人,握着扫帚,在勤快地扫院子。闻蝉跟那男人说了什么,两人手来回比划,女孩儿竟被逗得笑出声。



  李信:“……”



  酒一下子就醒了。



  所以,李信提出这个解决方案,常长史在维护了官府的自尊后,点头同意了。



  但李信的同伴们,自责于李信为他们一众人、去和官府卫士搏斗,大约并不理解少年的真正用意。



  常长史看他们吵,心想:李信是这帮混混的老大,为了服众,为了凝聚人心,定会隐晦地把自己做的牺牲相告……



  结果他听到少年随口道,“别扯我后腿。”



  常长史:“……”



  李信看到常长史的表情,一本正经道,“长史为何这么深情地看着我?是不是想上场跟我打,却不好意思说?长史太害羞了,何至于此呢?”



  常长史:“……”



  害羞你妹!



  李信一人与十人,一一对决。他之前又是跳崖又是打架的,外里内里不知道受了多少伤。但少年自有章程,无论休息时如何慵懒,一面对对手,就眼神锐利、身子紧绷、头脑敏疾,那神采奕奕的样子,似随时可以背上炸药包去轰碉堡。



  每赢一场,他的那帮同伙就大声喝彩:“阿信厉害!”



  “阿信,干他娘的!”



  “打他,别怂!”



  官府这边的士气则低落很多,打得很憋屈。本来啊,卫士小吏们,都是平凡百姓出身。接触刀枪,是平时长官训练有素的结果。他们讲的是团体战、配合战,单打独斗,对手还是武功高手,一般人真应付不来。



  况且,李信这帮混混,是会稽郡的地头蛇。多年来,除了常长史这种嫉恶如仇的异类,大部分小官小吏和他们交往频繁,关系都挺不错。从头到尾,大家一直打得挺尴尬的。



  小混混们每为李信喝彩一声,官府这边派出的卫士,头就矮一分。



  等李信连打九场,眼看即要大获全胜,官府这边最后一位上场的,却空席着。少年在场中站了半天,等了半天,看官府那头有卫士一脸焦急地跟常长史汇报,他掏了掏耳朵,懒懒问,“人呢人呢?”



  常长史刚听手下一脸为难,言之前安排好的卫士,非说李信曾接济过他家,再加上本来也打不过李信,死活不肯上。常长史已经气饱了、倒不如何气了,他沉默半天,抬头看场中那嚣张的少年,叹口气后,慢慢说道,“不打了。今日,算你们赢。”



  他目光,若有若无地往匪贼们中间一个位置望了下,停顿一瞬。



  李信笑眯眯地看着常长史,并没有受激去回望。心理战术嘛……常长史故意暗示他同伙中有内应,李信也知道,但他当然不会相信常长史会好心提点自己。常长史往人中看,多半是为了引起他的猜忌。



  李信不上当。



  常长史很失望。



  打斗就此结束,众混混们一愣后,齐齐欢呼。



  纷纷跑向李信,嘘寒问暖。



  李信却不笑,还盯着常长史看。常长史知道他的意思,倒有些佩服他,便给了他承诺,“既然已经说好,你赢了,那你便带着你的兄弟们走吧,我等不加阻拦。不过只此一次,下次见面,可不留情面了。”



  少年笑了。



  他手中亮光一掠,收好了寒酸的匕首。少年向常长史拱手行了一礼,不复之前嬉皮笑脸的样子,郑重的模样,挺像那么回事,让常长史别扭的心情,舒服了些。



  大雪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空中一只雄鹰飞过,和暗下的天幕几乎融为一起。



  李信已经领着他的同伴们,大大方方地走了,越走越远中,能听到少年人之间的说笑中。那苍鹰在空,常长史仰头看着,某个瞬间,竟将李信身影与那高空飞过的鹰重叠。



  少年能狂。



  非池中之物啊。



  而这仅仅是一切的开端。



  次日,李信与众人在山中议事,提议大家离开会稽另谋生路,让刚刚和官府兵马对了一场、还小胜的众人错愕不已。众粗人里唯一的书生陈朗很激动李信居然有此觉悟,“不错,不能再在会稽待下去了!你们以为劫持翁主的事情这么容易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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