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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

雪地里的美人蕉 | 作者:归尘581 | 更新时间:2022-10-18 04: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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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里,几乎是一片凌乱,地板上满是废弃杂物,床上的被子通通搬走,只剩下光秃秃的床板。

   沈清也在收拾着自己的行李,零零碎碎的物品,统统装进当初来校报到时新买的皮箱。同宿舍的室友们都走光了,他已经是最后一位。

   这是公历七月初,一个学期结束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暑假。对于沈清这一届的学生来说,这一学期的结束更显得意义不同,因为他们已经结束了两年的理论课学习,下一年是去工作单位实习,他们再也不用回到学校来了。

   这几天,班级照了班级合影、召开了毕业晚会。一个教室里呆了两年的同学们,平时都疏于交流、甚至看不顺眼,到了这会儿,竟然一个个显得依依难分。吉它弹得特别好的刘章,还在晚会上唱得声音更塞,弄得本来开开心心的气氛一下变得十分忧伤。

   平时待人最凶横的“黑皮”也在晚会上表演了一个节目。“黑皮”是他的外号,他的真名没人叫过。他在班上招揽了几个“小弟”,他充“老大”,平日里称王称霸,神气得很。很多人畏惧他,对他敬而远之、退避三舍。他大约是要摆“老大”的架子,所以故意装傲慢、扮冷酷,不怎么搭理别人。班上大部分同学都跟他很疏远。

   没想到,晚会上,一向傲气的“黑皮”也主动要求表演一个节目。他唱了一首歌,更让大家震惊的是,他的嗓音非常出色,唱功几乎接近专业级水平,可以肯定他从前进行过专业的歌唱训练。大家从没听他唱过歌,一时间所有人都听傻了。大家的印象里,他那么调皮捣蛋,一定是不学无术的。这会儿都不敢相信,台上那位歌手,真的是“黑皮”吗?

   “黑皮”表演完毕,居然又来了一个幽默搞笑的动作。他两手伸到大腿处,抓着空气,模仿女演员提裙子的动作,然后弯腰屈双膝,左一下,右一下,向观众们行“屈膝礼”。真是惟妙惟肖,活灵活现。逗得大家哄然大笑,谁也没想到,“黑皮”竟也有如此亲善的一面。

   完了,“黑皮”又把话筒举到嘴边,大声说一句:“兄弟姐妹们,我爱你们。”同学们掌声雷动,几乎都是眼含泪花,望着“黑皮”走下舞台。好多人嚷嚷着:“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真的是,总要到分别时刻,才体会到感情的珍贵。

   每个人都去买了一个同学通讯录的小本本,互相传递着写下自己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表示,大家同校学习了两年,那就是一辈子的朋友,到了哪里都不可以忘记。

   这真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望,人际关系真的就应该这样子。不过,平日里,大家太缺乏感情互动的活动,没有为凝结同学友情做过任何努力,其实大家太过疏远,到了这一会儿,一切都变得流于形式。大家在通讯录上的留言,个个都深情饱满,真挚诚恳。但是绝大多数人的通讯录都没有好好保存过,沈清的那一本回家后几天就丢得没了踪影。

   沈清最难过的,是给那个追求过他的女孩子写留言。他那会儿是真心舍不得跟她永久分别。他觉得要是自己没有认识莫莉她们,他一定会答应那个女孩的追求。想自己拒绝了她,她肯定很伤心,真不知道要怎样向她表达自己的歉意。

   沈清跟刘玉涛这几天,每天都在说着分别的话,商量着以后远隔千里,一定要经常联系、互通消息。沈清邀请刘玉涛同行,不过刘玉涛说,他要跟女朋友一起走,所以,刘玉涛就先走了一步。

   沈清怀着的,也是一种归心似箭的心理,跟莫莉和林月容分开两年了,他只想早一天回到她们身边去。

   这两年,沈清看似没有太多变化,一直还只是一个高中生。但是莫莉和林月容的情况变化巨大,她们去年已经初中毕业,三个女孩都没有继续升读高中,莫莉直接参加工作,进入她父亲单位工商管理所下辖的交易所上班,工作地点在本县的另一个镇上;林月容没考上高中,降了一级继续读初三;傅雪珍也招工进入县城一家工厂,当了一名普通工人。

   对莫莉过早结束学生生涯、参加工作,沈清表示很惋惜,说以莫莉的天赋,上大学不是问题,她不该放弃更加远大的前程。不过林月容说,以莫莉的家庭条件以及她的身体状况,她只能是这样一种选择。

   莫莉工作后,沈清写给她的信就寄去她的工作单位。而跟傅雪珍的通信则中断了,那种无关痛痒的书信,两个人都厌烦。据林月容说,傅雪珍已经在单位结交了男朋友。

   莫莉后来的书信里,文字变得越来越忧伤,她感叹时间给人生建起了一座巨大的迷宫,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变得复杂了,人心也变得复杂了。单位里面,每个人都是那样居心叵测的利己和险恶。当时沈清还没有真正走上社会,并不理解这种心情,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行李终于收拾完毕,只剩最后一件事,去跟舅舅告别。

   沈清的这个舅舅,担任着这所学校的党高官,是沈清毕业前最末一个学期才刚刚上任的。这个舅舅只是沈清大伯家的亲戚,沈清当然也可以叫他舅舅。

   沈清本来跟这个舅舅从不认识,听都没听说过。舅舅其实一直在军队服役,官至正团级,居住军营里。

   舅舅是在“大裁军”的政策背景下,退回到地方来工作的。舅舅一到了学校,通过大伯的介绍,沈清立即就去拜访了他。

   舅舅身材微胖,没有印象中军人的那种严肃外表。待人非常宽厚热情,弥勒菩萨似的慈祥温和,至少对待孩子们是如此。就因为这一点,沈清很喜欢这个有点陌生的舅舅。

   舅舅一家刚回地方,还没买房子,所以一家人居住在学校的教工宿舍里,三室一厅的公寓结构。

   舅舅对沈清很关心,经常把沈清请到家里去吃饭。比起沈清家里,舅舅家里有一种非常明显的军人素养,所有物品整洁干净、摆放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连一块小手帕都会折叠得四四方方。屋里一尘不染,每件物品都象刚从商店买回似的,光洁照人。沈清每次去舅舅家,都不敢迈进门去,生怕自己身上的污秽,污染了舅舅家的空气。

   沈清马上要毕业了,舅舅看上去很喜欢沈清,不舍得让他走,想把他留在身边。早在一个月之前,舅舅就问沈清的打算,是回到家乡去,还是留在城市里。

   舅舅告诉沈清,沈清若是愿意留在城市里,舅舅可以帮助沈清在大城市里找到工作单位,这点事情,对人脉广泛的舅舅来说,举手之劳而已。留在职业学校当老师都没问题。

   这对别的学生来说,是烧香拜佛都求不来的大好事。任谁都会选择留在城市,不必丝毫犹豫。可是沈清却对此非常为难。

   凭心而论,他喜欢城市,向往城市;城市代表着文明,代表着先进,是社会集大成之所。按照“人往高处走”的理论,应该选择在城市生活。问题是,留在城市,意味着会跟镇上的莫莉和林月容,长久的分开。难道跟莫莉和林月容的感情,要靠一辈子写信维持吗?这怎么行呢?

   事业与爱情,全都事关终身,马虎不得。他举棋不定、难以决断,于是写信给父亲,征求父亲的意见。父亲很快回信,催促沈清赶紧回到家乡去,不要留在大城市。父亲的理由,是基于对儿子生命安危的考虑,他说城市太乱了,保不定哪一天就稀里糊涂丢了生命。沈清把“水井事件”告诉父亲的时候,父亲差点让沈清当场退了学。

   沈清内心本来也倾向于回到家乡,他实在不愿意跟莫莉和林月容长久分开。对他来说,爱情比生命都重要,又何况区区事业?没有了莫莉和林月容,城市再美也没意思。现在有了父亲的支持,他更加坚定了信念,回去家乡是对的,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他现在去跟舅舅告别,就是要把这个最终决定,告诉一片好心的舅舅。

   走进舅舅家里,舅舅刚刚吃过午饭,坐在沙发上休息。看见沈清进门,舅舅赶紧招呼沈清坐到他身边去。

   “怎么样?想好了吗?走还是留?”舅舅开门见山问。

   “舅舅,我还是回家去算了,我爸让我回家去。”

   舅舅感觉有些遗憾说:“你可要想清楚,这是一辈子的大事,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正是你们年轻人大展身手的舞台,这样的机遇很难得。你的父亲身居闭塞之地,眼光未必看得那么远。”

   尽管沈清觉得舅舅说的每一句话都对,舅舅是真心为了让沈清,有一个更富机会的未来。回到那个闭塞的家乡小镇去,的确很难有什么大出息。可是一想起莫莉和林月容,他又觉得,这些“牺牲”都是值得的。只要有莫莉、林月容这样的女人在身边,生活在大地方还是小地方似乎并不重要。

   以他的年龄和见识,自然也不会有多大的远见。他根本不懂得,事业跟爱情之间的紧密关联。一个男人,抛掉事业谈男女感情,那等于是用火柴棍去支撑桥梁、当桥墩。

   沈清最终没有改变主意,怀着歉意跟舅舅告别。舅舅送沈清到门口,仍然叮嘱一句:“回去再好好想想,有什么事只管来找舅舅,舅舅一定帮你。”

   “好的,我明白。谢谢舅舅。”沈清挥挥手,告辞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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