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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最后的神话民族 | 作者:夏白虎 | 更新时间:2017-07-04 0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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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5

  肇姨看护罗汉十分尽心,平时哪里都不去,只在他身边守着,晚上睡觉之前,有时候还轻轻吟唱摇篮曲,用的不是汉语。冬天起得早,先把他的衣服放在火炉边烤热了再让她穿,其实罗汉冬天不怕冷,火力太壮,睡觉就踢被子,有时睡着睡着就滚进了肇姨的被子,是被身旁的严寒吸过去的,本能地要降温,肇姨身上整天凉得像块冰,罗汉觉得凉快了,肇姨也觉得暖和了。

  刚会走路,肇姨就带着他去买菜。第一天出门,胡同里的人看见她一手领着一个小孩,一手跨个菜篮子走过,昂首挺身,旁若无人,跟谁都不打招呼。因为夜哭郎忽然不哭的事,肇姨在胡同里已经是大家注意的对象,算是个新闻人物,但是都没见过她,胡同里的人就留意看。

  一号院前清老臣家的大公子正在胡同口吃早点,往肇姨脸上一瞧,丢下碗筷,紧走几步赶紧出饭铺下意识地给跪下了,心说,这人我见过呀,这不是恭亲王府里最得宠的长孙女珍儿吗,怎么跑这儿当老妈子来了?想了想,很快就明白了,王府里的郡主也和自己一样,世道变了,家道败了,也都隐名埋姓,自寻出路。肇姨也瞧见了下跪的人,只是瞥了他一眼,眉头一皱,意思是,还不起来?别给我丢人现眼,没跟他说话,拉着罗汉走了。

  罗汉被肇姨拉着的手,手指的骨头被她的手攥着,冰得生疼,就甩开肇姨的手自己往前跑。他和别的小孩儿不一样,别人是先学走,再学跑,他是一学会走路就会跑了,两个进步同时发生,这是需要,因为史前时期的小孩儿如果光会走,不会跑,一出门就很容易被动物或别的人吃掉。罗汉在屋子里呆了三年,第一次跑,快乐极了,知道这才是自己正常的生存状态。古时候,大地上根本看不见站着没事儿的人,狩猎时期,整天都在追和逃,不是在追自己的饭,就是被自己的饭在追。肇姨看见他跑了,也不着急,在后面跟着,定睛细细地看,像在观赏一匹马驹。罗汉也不跑远,跑一百多米就往回返,跑到她眼前再磨头转身往回跑,永远是加速度冲刺,根本不会停。肇姨在他后面看,看着看着,凝霜含雪、凛若冰山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满族人爱马,看见了一匹千里马,当然分外稀罕。

  肇姨在湖边荷花市场上跟小摊贩买东西不还价,她也不用还价。不知为什么那些卖菜的见到她那凛冽的眼神和冷森森的渗人劲儿,顿时觉得腿有点软,都要矮一矮身子,不由自主降价一分钱。她买菜不挑,给了钱就走,从不拿找回的零钱,后来市场上的摊贩们对她很是欢迎,都哈着敬着。罗汉最喜欢夏天跟她出门,再热的天,再毒的太阳,在她旁边走很凉快,蝉热得在树上叫,她身外三米方圆之内温度不变,是23度,一点也不热,并且还觉得神气清爽,有一股凉丝丝的快意。肇姨从来不笑,是个有脾气的人,罗汉不听话,她眼角一立,树上的鸟儿就都飞走了,不过罗汉不怕她,因为她追不上他,她也绝不会放下身份去追人。他最喜欢她手上那个绿色的大戒指,那东西拿在手里多长时间还是凉的,又冰又润。罗汉有时候会感到体内从肚脐眼下面往上冒火,很是燥热,热流周身乱窜,他拿着那玉,热流就找到了出路,从他的手心流进那块玉里面,消解了要把他烧着了的热量,而那块玉自己永远也不变热。肇姨跟他说,那不是戒指,是翡翠扳指,是她们老家的人以前戴在手上射箭用的。

  西口袋胡同的日子很平静,邻居们相敬如宾,见了都很客气。中间28号有7棵丁香树罗汉家的院子里,家里的佣人和东西虽都散去,日子过得却也平稳。那天忽然出事了,隔壁的那家来了很多兵和警察,把院门围了,但是不进门。里面半天没动静,忽然轰的一声屋里爆炸了,众人冲了进去。原来里面住着的两夫妇是给旧政府军事统计局工作的人,一见没有了退路,就拉响了手榴弹自尽了。院子的石头桌子上放着一个用被子包着的小孩,就是那个晚上老哭的孩子。孩子的身上用别针别着一张纸条,上面只写了两个字:‘高兴’。胡同里的人说,他的父母在最后的时刻希望,如果这孩子能活,名字就叫高兴,希望他的一生能够平安快乐。孤儿给送进了香山慈幼院,由政府抚养。

  事过之后,胡同里的日子好像还照样过,但是大家出门走路都爱低头溜墙根儿。

  每到星期六上午,罗汉家里开始忙着收拾屋子,打扫院子,在砂锅里炖肉,屋里有了香味,罗汉就知道父亲要回来了。傍晚时分,父亲就会出现。罗汉的父亲平时太忙,只在周六回家。收音机里放出一支古典主义歌声的时候,他差不多准时到家,一手抱着一篓子橘子,一手拿着点别的东西,或是个彩色的风车,或是装着糖块的玻璃汽车模型,橘子是给妈妈的,别的是给他的。父亲每次回来,都先过来跟他呆一会,试着跟他说话,罗汉不会说话,但是大概能听得懂他说的是什么,无非是逗他玩儿,罗汉自己说不出来句子,只会说几个音节。一般说到一半,父亲就垮塌一声突然睡着了。母亲说他太累。第二天父亲好像换了一个人,自己关在书房里,一关就是一上午,出来吃顿饭,也是心不在焉,在想事。吃了饭到院子里,从这头走到那头,再走回来,走得很急也很有规律,很像动物园笼子里的大老虎凶猛的散步,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了什么,滋溜一下就跑回书房。母亲说,他在工作。肇姨不太跟父亲说话,但对他显得很尊重,父亲工作的时候,她走路和收拾东西都很轻,怕吵了他。

  罗汉三岁半去了托儿所,要做三轮车到南城的武定侯旧居改造的幼儿园,是全托。这是一个有规矩的地方,小孩的衣服都是一样的,上面绣着自己的名字。早上起床,晚上睡觉,晚上熄灯都定时。中午吃饭要排队进饭厅的门,门口站个阿姨,拿着一大罐黑色的黏稠糖浆鱼肝油,挨个儿往每个小孩嘴里塞一勺。罗汉刚来的时候,在院子里来回疯跑,不是追蜻蜓就是追蝴蝶,立刻被禁止了。晚上他看见饭厅屋顶有一只黑猫睁着绿色的眼睛看着他,好像找他有事,他就爬上房顶去跟他说话,被揪着领子拎回来罚站。这个地方的纪律特别严,上厕所需要先举手请示老师批准,他很不适应。

  那天晚上,孩子们在院子里坐在夏日繁星之下,围了一圈,听一个年轻的老师讲故事,讲的是夸父追日:很久以前,有一个巨人,他看见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从西边落下,就去追赶太阳,想让太阳留下来不要回家,整天在空中照耀,大地就总有光明和温暖。可是他总是追不到,就半路累死了。巨人身体变成了山河,头发变成了树木,才有了生发的大地。

  讲完了故事,老师问大家有什么感想。罗汉不由自主地站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跟老师说了一串连他自己也听不懂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话,他说:

  “老师,那人是给种地的人看太阳的。太阳没有家。大荒东边有七个山,西边有七个山。太阳一月从东南面的大言山走到西南面的丰温玉门山,每个月它的路往北移一段儿,到了十二月就从东北面的壑明俊疾山出来,在西北边的大荒之山落下。看见太阳在哪儿就知道月份,知道月份就知道时令,知道时令就会种地。老师说的那个人,在大地上到处走,给种黍和种稷的人讲怎么种地,他画过一个太阳季节地图。”

  罗汉漫不经心说出的都是远古的回想。年轻的老师和全体小朋友,包括罗汉自己,全都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罗汉的氏族,研究太阳研究了好几万年,所以,氏族之内,世世代代每个人的集体记忆里,多少都有这个与生俱来的基本常识,所以他记得一些他根本不应该知道的事情。不过时间太久远,新时代根本听不懂这套原始的回忆,并且早就发展出更先进的日历,认为用不着去懂。

  那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罗汉的脑子里突然恢复了一些远古世界零散断续的画面,看见在同样的夏日星空之下,广阔的荒原之上,很多披头散发的男女趴在地上,对着一堆粪便在膜拜,那上面有一棵没有消化的种子雨后偶然长出绿色嫩芽,于是农业开始了;黑暗中,看见一堆篝火下面,烧化的沙土和石灰岩凝结成了一层半透明的硬块,火边一个小孩看一看自己手里的石斧,再看一看那一片烧化的土地,两眼发直,正使劲地想,然后试着把那黑色的石斧放在火里烧,炼金术开始了;还看到一条大河,两岸面对面站着一望无际的人,他们列成一个个整齐的方块,每个方块的人拿着不一样的武器,都有一个在杆子上拴着的毛茸茸动物尾巴做成的旗子在飘扬,前面都立着一个披着羽毛织成的披风的人,这人一举手里的骨杖,后面的人就仰天嚎叫,像野兽一样,有组织的战争开始了。他当然不知道自己看见了什么,却真的是看到了遥远的过去。他还看见一串明亮的窗户在黑暗中飞翔,自己就坐在其中一个窗户里边,但不知道是什么。

  第二天早晨从室外的铁楼梯上排队下楼吃早饭的时候,他清楚地看见了正在升起的太阳。地平线上,那太阳又红又大,清晨大地上湿润的空气在太阳的前方呈现出一缕缕隐约如丝的气息在颤动,太阳颤颤巍巍地升起。昨夜祖先的神话,早晨东方的太阳,在罗汉心中唤醒了原始的觉醒。早饭以后,他发明了一个游戏。他把人组织起来,分成两拨,一拨是小动物,一拨是猎人,开始狩猎,规则是小动物可以咬人,猎人不可以咬,抓到了,就变成马,猎人可以骑。

  幼儿园里乱了套。大家非常兴奋,到处疯跑。一开始都按照规矩好好玩,玩着玩着,就忘乎所以,破坏规定,有的小动物被抓到了不认账,跟猎人抱在一起滚在地上打架;有的猎人反嘴去咬小动物;第一天就有16个人被咬伤了,见了血,两拨人忽然已经真的分成两派,后来见面就打。游戏后来发展成动乱,还不到星期六,有人就从墙上往外面的大街上跳,坚决要回家。

  幼儿园的院长是先进生产者。那几天她正在大会堂开会,作报告,题为‘祖国的花朵’。她的报告很精彩,在全国的主要报纸上刊登了。院长回到幼儿园上班的那天,刚下完雨。进了院门就抱住一棵树晕倒了,因为她看见祖国的花朵们正在屠杀蚯蚓。他们有组织,有分工,男孩拿着铅笔刀和玻璃片把蚯蚓切断,女孩负责从地里挖,用花手绢包着运送。幼儿园里到处是血,老师管不了,一个个已经都吓跑了。

  罗汉藏在一棵大树上面偷偷往下看,吓得裤子已经尿湿了。树下还蹲着一个吓坏了的女孩。罗汉不知道自己实际上是罪魁祸首,是他,发明组织起游戏,引发了暴力,发动了这场人类原始本能的大爆炸。下面发生的可怕景象过去以后,他从树上下来,从地上捡起一只被割断的蚯蚓的两截,想把他们再粘回去。女孩也走过来,在他背后站在远处看。也许是女孩的希望,也许是她吓得看花了眼,也许是罗汉的能量大得发邪,他看见罗汉手里的蚯蚓活了,一下子就钻到地里不见了。

  十几年以后,那个女孩长大了,写了一本童话,叫《春天的眼泪》,里面说春天看见地上的人没饭吃,就落泪,于是天上下了雨。雨滋润了万物,长出粮食,雨点还钻进地里,变成蚯蚓帮着松土。所以蚯蚓不会死,因为他们是雨点。蚯蚓是雨点这件事,序言里说,不是神话,是在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告诉他的,那个男孩还说,很久很久以前的人们都知道这个,所以从来不伤害蚯蚓。农耕的历史以出人意外的方式制造神话,她那本书当时很流行。

  罗汉无意识地制造了一场屠杀的时候,其实也是那个关于雨点的神话的根源,他把小朋友组织起来以后,就出了这些事。他的作用一直没有被发现。后来他被开除,是因为他要是闲下来什么也不干,不发明点儿什么以前没有的事,就活不了,体内的能量会积累太多,变成火,燃烧起来。他太不老实,给厨房的老王改装了烟斗,里面放了一种失传的远古配方,不用火柴,一吹就能点着烟草,老王正在高兴,烟斗爆炸了,差点把鼻子炸掉。还做了一个现代人谁也看不见的老鼠夹子,结果错把一个老师的脚脖子夹住了。他用的都是野外狩猎时代的技术,但是年代太早,记忆的不清楚,所以有失误。幼儿园实在受不了,就让他回家了。

  罗汉被遣送回家以后,有些受打击,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也想改,于是变得很老实,虽然感觉很难受,但决定忍着,忍这个决定险些要了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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